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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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刑统分有十二条总目,分别为名例律、卫禁律、职制律、户婚律、廐库律、擅兴律、贼盗律、斗讼律、诈伪律、杂律、捕亡律和断狱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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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刑统分有十二条总目,分别为名例律、卫禁律、职制律、户婚律、廐库律、擅兴律、贼盗律、斗讼律、诈伪律、杂律、捕亡律和断狱律。 | Where Winds Meet 数据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