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
文字

宋刑統分有十二條總目,分別為名例律、衛禁律、職制律、戶婚律、廐庫律、擅興律、賊盜律、鬥訟律、詐偽律、雜律、捕亡律和斷獄律。

評論

—
宋刑統分有十二條總目,分別為名例律、衛禁律、職制律、戶婚律、廐庫律、擅興律、賊盜律、鬥訟律、詐偽律、雜律、捕亡律和斷獄律。 | Where Winds Meet 資料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