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本诏令: 石守信及诸将领,收缴天下私兵,藏纳于武库。立约如下—— 其一,上等兵甲,永世供奉。与武庙先贤同受万世飨祀,不得复出此库。 其二,余等兵甲,先入后出。朝廷概不干涉,所得之利向官中缴纳六成,以充军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