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本时 显德六年 廿月初三 契约人 临江仙 小字仙娘 今以价值百两黄金之玉钗,换得洛神易容。 改头换面,有成有败,无论成败,两不追究。 立契为凭。 (后有小字为注) 有贼人窃拂红刀、凝素针,更为伪物,此契另说。